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三章 道路通行/第二节 道路通行规定第三十六条有效机动车驾驶人连续驾驶4小时的,必须停车休息。长途客运汽车驾驶人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2小时的,必须停车休息,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