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二章 反不正当竞争环境建设第十一条有效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加强互联网监管体系建设和执法能力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发现和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能力。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