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蜂业条例第十二条有效养蜂者可以向县(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登记,免费领取养蜂证,凭养蜂证享受技术培训等服务。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8月12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