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洋浦经济开发区条例/第五章 监管服务第三十二条有效洋浦经济开发区应当建立健全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与负面清单相适应的过程监管体系,依照有关规定制定过程监管的规则和标准,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