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城市供热用热管理规定第九条有效热价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居民用户和非居民用户核定,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地方法规 · 鹤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