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城市供热用热管理规定第八条有效供热单位应当提前做好供热系统的调试、运行,按时供热,保证供热温度达到本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温度标准。地方法规 · 鹤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