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山体保护条例第七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山体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对重点保护山体保护范围内承担生态保护责任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地方法规 · 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3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