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资江保护条例/第三章 资源保护与生态环境修复第三十二条有效水生生物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禁止垂钓。其他禁捕区域可以进行休闲垂钓,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一人多杆、一线多钩、多线多钩垂钓;(二)不得使用视频辅助装置、探鱼设备垂钓;(三)不得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四)不得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以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垂钓。垂钓人员应当及时清理垂钓活动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地方法规 · 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