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按照国家有关屠宰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及时报送屠宰、销售和停业、歇业等相关信息。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