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第三章 畜禽屠宰与检验第二十四条有效畜禽屠宰的检疫及其监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2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