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农村垃圾治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效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垃圾治理示范区建设。鼓励和支持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参与农村垃圾治理示范镇、示范村、示范街创建。地方法规 · 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