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慈善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本市推动开展长江三角洲区域慈善交流活动,加强慈善资源共享,弘扬慈善文化,促进慈善事业协同发展。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