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自治机关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新兴产业、科技创新企业和重大项目提供金融服务,鼓励支持各类金融机构落实普惠性金融政策。通过财政、税收、信贷、保险等政策的实施,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地方法规 · 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