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回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三章 经济建设第二十七条有效自治机关加强县域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实现交旅融合,农牧区物流、快递乡镇全覆盖,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地方法规 · 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