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回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三章 经济建设第二十五条有效自治机关加快特色产业和产业集群建设,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加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业园区品质提升。地方法规 · 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