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自治机关实施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投入,提高农牧区社会民生事业的保障水平。

自治机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

地方法规 · 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