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回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二章 自治机关及其他地方国家机关第十一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自治机关行使县级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地方法规 · 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