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铁路安全管理规定/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有效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