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革命文物保护条例/第四章 传承运用第三十一条有效本省充分发挥江西作为中国革命的摇篮、人民共和国的摇篮、人民军队的摇篮、中国工人运动的策源地和长征出发地等红色资源优势,做好以革命文物为载体的红色资源的传承运用工作。传承运用应当坚持价值引领,突出社会效益,注重精神传承,强化教育功能,运用革命文物资政育人、凝聚力量、推动发展。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