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社会信用条例/第三章 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第三十五条有效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行业信用建设,依据组织章程等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但不得损害会员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