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幼儿园的设施设备、用品用具、玩具、教具、图书等,应当适合儿童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需求,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质量、安全标准和卫生、环保要求。

鼓励幼儿园利用当地自然资源自制玩具、教具。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