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第四章 保育与教育第四十一条有效幼儿园不得使用小学化教育方式、教授小学教育内容、布置小学教育内容的作业或者组织与小学教育内容有关的考试、测验。幼儿园不得使用或者要求家长购买幼儿教材和教辅资料,不得向家长推销或者变相推销玩具、教具、图书等。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3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