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第四章 保育与教育第四十条有效幼儿园应当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科学组织儿童在园一日生活,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正常情况下,儿童在园期间每天户外活动时间不得少于两小时。幼儿园应当创造满足儿童感知、体验、探索需求的成长环境,启发保护儿童的兴趣和想象力,关注儿童心理健康,培养儿童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习、生活习惯,保障儿童健康快乐成长。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3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