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城乡建设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集中保管、层级管理和谁形成谁负责的原则,保障城乡建设档案的完整、安全。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0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