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鼓励专用停车场向公众开放。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因涉密不宜开放的外,机关事业单位的专用停车场在非工作时间应当向社会开放,具体办法由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制定。

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