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第八章 附则第五十四条有效征信业的监督管理,依照国务院《征信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