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故意遮挡、污损、转借、涂改号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