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章 通行和停放第二十五条有效使用电动自行车从事快递、外卖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对本单位所属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以及用于本单位业务经营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管理,明确安全责任人,做好电动自行车维护、保养等安全检查工作。地方法规 ·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