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按照规定安装号牌,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不得转借、涂改。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监制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并可以运用智能信息化技术制作号牌、行驶证。

地方法规 ·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