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社会团体,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各级计划生育协会应当协助同级人民政府组织公民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23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