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实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23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