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章 生育调节第二十三条有效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前款所需经费,按照有关规定列入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或者由社会保险予以保障。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23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