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章 生育调节第二十二条有效育龄夫妻自主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23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