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合理开发利用滦河、潮河的旅游资源。

利用水域岸线空间从事旅游、运动娱乐项目、种植养殖等活动,应当符合河湖保护和治理规划和水域岸线空间管控要求,并依法报经批准。

从事旅游、运动娱乐项目的经营者应当配备污染物、废弃物的收集和处理设施,防治对水质的污染。

地方法规 · 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