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市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应当依照规定制定市政行业考核评价管理办法,规范市政设施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从业行为,并纳入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充分发挥诚信激励、失信惩戒作用。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