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六章 城市排水设施管理第五十四条有效需要铺设、迁移、改建、连接户外排水设施的,应当经市政设施、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施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