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城市排水设施包括城市雨水管渠、污水管渠、雨水污水合流管渠、排水河道及明沟、水塘、排水泵站、调蓄池和闸门、各类排水窨井、污水处理厂及其他附属设施。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