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企业和个人或者其他组织投资的城市照明设施需要纳入城市公共照明网络的,应当符合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及城市照明设施设计标准、技术规范,提供必要的维护运行条件和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