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市政设施的规划、建设、使用、维修养护及其管理活动。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