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横州市茉莉花保护发展条例/第四章 品牌保护第三十二条有效使用横县茉莉花及其制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采取产品质量安全追溯防伪验证、电子信息管理等措施,加强品牌信息保护。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