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水功能区划要求,加强对资江干流及其支流、水库、渠道等水域的堤坝、岸坡以及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沙洲的用途管制,整治违法种植养殖。

地方法规 · 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