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条例/第四章 保护与利用第二十五条有效市城建档案馆和区、县(市)城建档案馆(室)应当配置适宜安全保管档案的专门库房,配备恒温、恒湿、防盗、防火、防虫、防磁、防尘、防有害生物和防污染等必要设施,确保城建档案的安全。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