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资江保护条例/第二章 水污染防治第十五条有效市、资江流域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强黑臭水体治理。地方法规 · 益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