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殡葬管理条例/第四章 丧事活动与殡葬服务管理第二十七条有效办理丧事活动应当推行移风易俗,倡导文明节俭,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和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污染环境。禁止在丧事活动中开展封建迷信活动。禁止在道路(含人行道)、广场等公共场所和居民住宅小区、医疗卫生机构、学校、机关办公等公共区域停放遗体、搭设灵棚、高音播放吹奏哀乐、燃放鞭炮以及焚烧、抛撒冥币纸钱等行为。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