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三章 遗体、骨灰处理第二十二条有效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对太平间的管理,严禁在太平间开展营利性殡仪服务。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