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遗体由殡仪馆的殡葬专用车辆免费接运,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遗体接运服务。遗体接运服务电话为96321。殡仪馆接到遗体接运信息后,应当按照工作规程接运遗体。

运送遗体的殡葬专用车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并喷涂专用标识,由专业人员按照规定程序操作,防止疫病传播、污染环境。接运患传染病死亡的逝者遗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殡仪馆接运遗体事项的监督管理和工作考核。

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