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因抢险救灾、应急保障等特定情况需要敷设临时架空管线的,可以临时敷设。抢险救灾、应急保障等特定情况消除后,应当及时拆除临时架空管线。

地方法规 · 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