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内掩埋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地方法规 · 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