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漳州水仙花原种保护、新品种研发繁育工作,建立水仙花种源基地和种质资源库,做好种质资源的收集、鉴定、登记、保存和推荐使用工作,对获得国家业务主管部门授予的植物新品种所有权人给予奖励。

地方法规 · 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