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七条有效共享交通工具运营单位应当规范运营和服务,科学合理投放运营车辆,加强车辆停放管理,及时修复、清理损坏和废弃车辆。地方法规 · 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